安徽省滁州市《乡村治理“陆郢模式”建设管理规范》DB3411/T0065-2025,自2025年07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治理“陆郢模式”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本文件适用于乡村的治理工作。
本规范以标准化手段系统固化了乡村治理“陆郢模式”的建设管理要求,旨在为基层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指引。本规范界定了“陆郢模式”的核心内涵,即党建引领下的党小组、村民组与村民理事会协同联动,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三大治理方式,并以产业支撑筑牢发展根基。围绕这一模式,本规范明确了守正创新、因地制宜、全员参与、典型引领四项基本原则,构建了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理事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多方力量协同参与的自治组织体系。在治理手段上,本规范提出了积分制管理、清单制管理和数字化治理三种现代化工具,推动乡村治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在治理模式层面,本规范细化了党建引领下的网格化管理、党员联户与考核机制,并对自治中的议事协商、人居环境管护、村务公开,法治中的矛盾化解与治安防控,德治中的文明评选与文化建设,以及产业支撑中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业态创新等关键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规范着重引入了积分制、清单制和数字化三种实用工具。积分制通过对村民行为进行量化赋分与成果应用来激发参与积极性;清单制则厘清了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与管理流程,尤其明确了集体资产经营、宅基地分配等核心事项的清单范围;数字化治理强调借助线上平台与信息技术,实现数据共享与便民服务,为乡村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构建了“党员—村民组长—户长”分片联户的网格化管理架构,并配套建立了一套将党员先锋指数与联系户表现挂钩的考核机制。该机制将非法信访、涉黑涉恶、违章搭建、环境整治等重点事项纳入联户考核,以责任绑定强化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党建引领在基层治理中落到实处。
本规范对自治、法治、德治的实现方式进行了细化。自治层面确立了村民议事会、各类理事会、户长制及村规民约的运作规则,特别明确了“四净两规范”的人居环境管护标准;法治层面建立了矛盾分级化解与问题流转机制,力求“小事不出村”;德治层面则通过“好婆婆、好媳妇”、“星级文明户”等量化评选及“红黑榜”通报,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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