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技术规程》DB34/T4379-2023,自2023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权籍调查、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归档等。本文件适用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首次登记。
本规程规定了安徽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本规程以权籍调查为核心,系统整合了调查、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与归档全流程,强调不动产单元的统一设定与编码,并通过控制测量、界址测量、房产测量及面积测算等手段,确保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与准确性。本规程注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对无权属来源材料、一户多宅等情形给出了明确的认定与登记路径,同时将数据库建设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衔接作为必要环节,为农村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提供了标准化操作依据。
本规程明确了权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重点核实宗地及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界址和使用状况,并对“户”的认定、指界流程、宗地范围划定及外业记录等作出详细规定。不动产测量部分则规定了控制测量、图根控制、细部测量的方法与精度指标,允许采用全站仪、RTK、倾斜摄影测量及三维激光扫描等多种技术手段,并要求依据坐标法或几何法精确测算宗地与房屋面积。
本规程梳理了从申请、受理、审核到登记发证的完整业务流程。申请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权属来源等材料,受理环节要求依法查验并出具凭证。审核阶段强调通过查验资料、实地查看及公告等方式确认登记事项,并设计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审核表》作为关键记录。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整个程序兼顾了便民服务与依法依规的双重要求。
本规程规范了地籍图、宗地图及房产分层分户图的编制内容与表达方式,详细规定了地籍和房产要素的编绘、数学要素的表示及图廓整饰。在数据库建设方面,要求空间要素分层管理、内容涵盖不动产单元、权利人等核心数据,并与当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无缝衔接,为数据共享和动态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程确立了“二级检查、一级验收”的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并制定了详细的成果提交清单及文件命名、存放路径规范。归档部分提出以宗地为单位的立卷原则,明确了扫描、立卷、装订的技术要求,强调登记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确保全流程成果的高质量交付与长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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