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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1.0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号.pdf

2025年1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号。

附件:

1.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方案

2.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认定规则

内容简述

本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旨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本通知以省级自然资源部门为主体、市县为单元,对2009年至2023年部备案的建设用地批文进行全面梳理,按“分类清理、图数一致、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原则,将批文区分为具备供应可能和不具备供应可能两类,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清理结果将为“十五五”期间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处置及城市更新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同时推动用途管制数字化转型,完善建设用地供应与监管体系。

分类清理的认定范围与处置路径

本通知明确了四类批文的认定标准与处置方式。一是重复统计和错误备案的批文,包括重复审批、增减挂钩项目涉及的征收批文、单独选址项目压占批次用地等情形,经核实后在备案系统中予以撤销或标注。二是不具备供应可能的批文,涉及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城镇开发边界外且不符合规划、未建设并不再利用的地块,此类批文不纳入批而未供基数统计。三是因政策原因不进行供应的批文,如只转不征的集体建设用地、只征不转的非建设用地以及规划留白用地。四是特殊情况应办未办供应手续的批文,涵盖单独选址项目、未供即用且符合划拨条件的项目、代征市政道路与边角地等。

工作阶段安排与监管机制

本通知将清理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2025年1月为前期准备阶段,完成方案制定和初始数据下发;2月至7月为自查清理阶段,各地以市县为单元开展清理并上报成果;8月至10月为审查核实阶段,部层面依托“一张图”进行叠加分析和数据审核;11月至12月为成果巩固阶段,各地补充完善后形成最终数据库并纳入用途管制监管系统。清理期间,现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增存挂钩核算机制保持不变,部分省份提前形成的认定结果可用于2024年度考核。

影响意义

该通知是自然资源部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领域推出的一项关键举措,具有显著的政策连贯性与问题导向性。该文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分类清理规则,首次系统性地将历史批文区分为“具备供应可能”与“不具备供应可能”两类,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批而未供底数不清、认定标准不一的症结。将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且无法建设的批文剔出统计基数,有助于客观反映真实可供应土地规模,为地方政府减负松绑,同时提升增存挂钩核算的精准度。该文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上图入库和统一监管,标志着用途管制从传统的审批管理向数字化、全周期监管转型,为“十五五”期间建设用地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底座。先清理认定、后分类处置的策略把握了政策节奏,既摸清了家底,又为后续完善供应政策和消化历史遗留问题预留了空间,对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市更新具有长远影响。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号第1页
第 1 页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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