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号。
附件:
1.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方案
2.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认定规则
本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旨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本通知以省级自然资源部门为主体、市县为单元,对2009年至2023年部备案的建设用地批文进行全面梳理,按“分类清理、图数一致、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原则,将批文区分为具备供应可能和不具备供应可能两类,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清理结果将为“十五五”期间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处置及城市更新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同时推动用途管制数字化转型,完善建设用地供应与监管体系。
本通知明确了四类批文的认定标准与处置方式。一是重复统计和错误备案的批文,包括重复审批、增减挂钩项目涉及的征收批文、单独选址项目压占批次用地等情形,经核实后在备案系统中予以撤销或标注。二是不具备供应可能的批文,涉及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城镇开发边界外且不符合规划、未建设并不再利用的地块,此类批文不纳入批而未供基数统计。三是因政策原因不进行供应的批文,如只转不征的集体建设用地、只征不转的非建设用地以及规划留白用地。四是特殊情况应办未办供应手续的批文,涵盖单独选址项目、未供即用且符合划拨条件的项目、代征市政道路与边角地等。
本通知将清理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2025年1月为前期准备阶段,完成方案制定和初始数据下发;2月至7月为自查清理阶段,各地以市县为单元开展清理并上报成果;8月至10月为审查核实阶段,部层面依托“一张图”进行叠加分析和数据审核;11月至12月为成果巩固阶段,各地补充完善后形成最终数据库并纳入用途管制监管系统。清理期间,现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增存挂钩核算机制保持不变,部分省份提前形成的认定结果可用于2024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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