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DB14/T3429-2025,自2025年08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编写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原则、内容及成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本规范是山西省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本规范围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核心内涵,系统规定了报告编制应遵循的总则、工作深度与成果要求,涵盖从项目背景分析、区域概况调查、建设条件论证到建设方案比选、投资估算、效益评价及风险管控的全流程内容。本规范强调报告编制须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山西作为传统能源大省的转型需求,通过全面调查和多方参与,对项目的技术科学性、经济合理性及组织实施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报告内容规范准确、简明扼要,为项目立项决策提供坚实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包含综合说明、项目背景、项目区概况、建设条件分析、建设方案、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土地权属调整、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后期管护、效益分析、风险管控方案及综合结论等章节,并依次编排。报告深度需满足从论证项目必要性、分析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以预测新增耕地,到确定工程布局与建设标准、进行投资估算与财务分析、评估项目在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等一系列要求。
在建设方案部分,要求提出多个备选方案,从技术、经济、环境、资源利用及实施难度等方面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涵盖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及特色整治工程的总体布局最优方案,并对工程平面布局与产业布局作出详细规定。
本规范对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费用构成、资金筹措方式及财务分析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涉及盈利能力、债务清偿能力及财务可持续性的分析。效益分析维度覆盖生态、社会、经济及耕地质量,针对重大项目还需进行碳达峰碳中和分析。同时,本规范要求全面识别并评价项目在市场、工程建设、运营、投融资、生态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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