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本市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坚持科学布局、集中连片,建改并举、量质并重,科技引领、绿色发展,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格局,到2035年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农委〔2024〕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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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7.31-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农委〔2024〕249号.pdf
本意见围绕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系统阐述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总体思路与实施路径。本意见明确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坚持科学布局、集中连片、建改并举、量质并重,旨在到2035年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建设格局。本意见从事前立项、事中监管到建后管护,形成了覆盖项目全过程的闭环管理体系,并辅以组织、资金、考核等保障措施,着力提升建设质效与成本管控水平,为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事前立项与项目储备
本意见要求精准落实市区两级规划,优先聚焦永久基本农田和重点区域,推动集中连片建设。同时,完善项目储备库制度,各区需提前谋划并动态储备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充分尊重镇村及农民意愿。在立项审批上,推行分阶段评审,先研判项目价值与可行性,再进行技术审查和概算审核,从源头保障项目质量。
事中质量与进度管控
本意见强调全面落实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制度,压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施工过程中严控原材料和隐蔽工程质量,监理单位须做好查验与旁站记录。依托监测监管平台加强定期调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并在两年内完成竣工验收,验收后及时完成资金清算和上图入库。
建后管护与机制保障
本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和交付手续,明确管护主体并签订协议,落实设施日常管护与巡查记录。在保障层面,本意见强调区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严格保护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禁止闲置、荒芜和破坏。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通过绩效管理、监督考核等手段,推动项目降本增效和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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