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强化国土绿化项目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作业设计,印发《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林生发〔2025〕5号。
使用中央投资的国土绿化项目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中央投资的国土绿化项目包括:“三北”工程六期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应达到作业设计深度要求,视同项目作业设计,适用本规定。其他中央投资的国土绿化项目,以及地方和社会投资的国土绿化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旨在强化使用中央投资的国土绿化项目闭环管理,将作业设计作为项目组织实施的前置技术性文件,严禁先施工后设计。本规定系统整合了人工造林种草、退化林修复、草原改良、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的作业设计流程,确立了从编制、审批、施工管理到归档的全链条管理框架。本规定强调设计须落实科学绿化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兼顾多重效益。同时,本规定通过明确落地上图管理、强制性前置审批和严格的变更程序,确保每一块图斑、每一项措施都有据可依、有图可查,为精准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本规定界定了作业设计作为指导项目施工技术性文件的法定地位,明确了项目单位承担管理主体责任。本规定要求所有国土绿化项目必须以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在全面现地踏查基础上编制作业设计,使其达到能够直接指导施工的深度。设计须与同级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协调落实用地、用水条件,并充分尊重经营主体意愿,统筹各方利益。
本规定按项目类型划分审批权限,“三北”项目和“双重”项目按地方规定执行,中央财政示范项目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前须经过县级合理性评价。本规定严控设计变更,对于因施工条件变化确需变更的情况,设置了由施工单位申请、多方同意并重报审批或备案的严格流程,特别对地块位置、建设内容等重大变更设定了20%的比例红线,变更后的投资概算不得缩水。
本规定要求设计单位须在施工前做好技术对接,监理单位须按批准的设计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验收时,本规定是质量评价的核心依据,对未按设计施工的情形须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方责任。项目竣工验收后,全套设计资料及评价意见须制作电子文件归档保存,以实现项目的全程可追溯。
该规定标志着国土绿化项目管理从“重项目争取、轻实施管理”向“全过程闭环管理”的重大转变,彻底结束了过去部分项目边设计边施工的粗放模式。该规定通过将作业设计法定化、前置化,为中央投资的有效使用设立了严格的“施工通行证”。在实践层面,该规定建立了用地、用水联合审查及落地上图制度,能够从源头上减少造林失败的风险,避免盲目引种、违背自然规律等问题,是落实科学绿化指导意见的关键制度抓手。在权责分配上,它进一步压实了县级林草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给予地方在树种草种调整上的灵活空间,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对于林草行业而言,该规定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工程建设的标准化水平,有助于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修复成效,推动国土绿化事业转向数量质量并重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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