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技术要求》DB13/T6054-2025,自2025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施工准备、边坡防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辅助工程、监测工程、工程维护与植被管护、施工资料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矿产资源开采结束后的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其他矿山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河北省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涵盖从施工准备、边坡防护、地形整治、覆土、植被恢复到监测管护与资料编制的完整流程。本规范强调施工须严格遵循工程设计,在前一道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并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内容上,详细提出了削方减载、格构锚固、挡土墙、防护网等边坡防护工程的施工要点,以及地形挖填、客土覆盖、土壤改良、苗木栽植与喷播等生态重建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此外,本规范还对灌溉排水等辅助工程、施工期安全监测与生态系统效果监测、工程维护与植被管护周期,以及施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旨在确保修复工程的安全、质量与生态效益。
本规范要求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艺工序,并完成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与测量放线等准备工作。施工中应严格遵循先验收后覆盖的原则,确保隐蔽工程记录完整。同时,施工须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环境保护,并鼓励采用能够提升质量与效率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边坡防护工程强调自上而下逐级开挖与支护,针对削方减载、格构锚固、挡土墙及防护网施工均提出了具体参数与工艺要求。地形整治工程注重挖填平衡,规定填料质量与压实标准。覆土工程须选用合格客土,严禁有害成分,并做好表层疏松。植被恢复工程则从土壤改良、苗木质量控制、栽植技术到播种时机,均给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操作规范。
本规范要求灌溉与截排水工程须按设计施工,保障设施功能完善。监测工程涵盖施工期边坡安全监测及水、土、植被等生态系统恢复效果监测。工程完工后,维护与植被管护周期一般为二至三年,需定期巡查修复工程主体,及时补植缺损苗木,确保苗木存活率与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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