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技术要求》DB13/T6054-2025,自2025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施工准备、边坡防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辅助工程、监测工程、工程维护与植被管护、施工资料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矿产资源开采结束后的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其他矿山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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