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再生水利用指南第3部分:景观环境》DB13/T6097.3-2025,自2025年09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再生水景观环境利用的基本要求、再生水供给、再生水输配、再生水利用、监测与管理、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和建制镇再生水的景观环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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