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数字化交付规范》DB32/T4955-2024,2025年01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数字化交付的基本要求、交付内容、交付流程、交付形式。本文件适用于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数字化交付。
本规范规定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数字化交付的基本要求、交付内容、交付流程与交付形式,适用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数字化成果移交。本规范明确数字化交付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交付成果须确保完整性、准确性与一致性,并满足数据安全与可追溯要求。交付物涵盖数据、文档与信息模型三大类,其中数据细分为地理信息、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等结构化信息,文档包括报告、图纸及概预算等电子文件,信息模型则依据模型精细度等级分阶段集成几何与属性信息。本规范对交付策划、实施、整合校验及移交各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并倡导采用交付平台实现全过程管理,以推动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标准化、数字化与协同化交付。
本规范将交付物划分为数据、文档和信息模型三大核心组成部分,并强调三者之间以及与水利对象须建立有效关联。数字化交付的数据须按阶段与专业特点分类整理,地理信息数据应包含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正射影像等多种类型;工程勘察数据涵盖钻探、物探、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成果;工程设计数据则包括项目信息、现状信息、规划信息及各专业设计参数,确保信息来源清晰、结构完整。
本规范要求交付文档须与原版一致,电子文件不得包含外部链接或内嵌文件,并应满足格式统一、无密码保护且不含病毒等安全要求。信息模型由各专业子模型构成,须集成几何信息、属性信息及位置姿态信息,并按国家标准进行编码。模型精细度等级根据工程阶段划分,导出的图纸应与模型保持信息一致,表达方式优先采用模型投影视图,确保设计意图精准传递。
本规范构建了从交付策划、实施、整合校验到移交验收的完整流程。交付策划阶段须明确目标、进度、职责与验收标准,实施过程中要求关键内容全程可追溯。整合校验环节重点检查交付物的完整性、命名合规性及属性准确性。数字化交付宜依托交付平台进行,平台须支持多格式文件管理、关联关系建立、多终端应用及数字签章,并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确保数据存储与传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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