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加强农房建设引导,保障农房质量、安全,发布《重庆市农房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本导则是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用于指导本市农村两层及以下居民自建住房设计的规范性技术文件。本导则以“因地制宜、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适用”为总体原则,从场地选址、建筑设计、结构选型、构造做法、设备安装到庭院布置,系统提出了农房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本导则强调设计须尊重农民实际需求与乡风民俗,注重传承巴渝传统民居风貌,鼓励采用绿色节能的新材料、新工艺,力求实现功能合理、成本经济、风貌协调的农房建设目标,为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场地与建筑布局要求
本导则明确了原址修建与新建选址的审批程序和安全准则,要求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各类危险地段,优先选择地势平缓、地质稳定、水源充足的有利地段;对切坡建房,则强调“非必要不切坡、切坡必先治”的原则,并规定了坡度处理、安全距离及防护措施。在建筑设计层面,本导则提出平面布置应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洁污分离和人畜分离,合理组织堂屋、卧室、厨房、卫生间及附属用房的功能分区,并对层高、开间、使用面积给出了具体控制指标,以满足不同时期家庭结构变化的居住需求。
结构与构造技术要点
本导则规定农房常用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框架结构等,禁止采用底部框架上部砌体的混合结构,并对地基基础选型、构造柱与圈梁设置、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及配筋等提出了详尽的抗震与安全要求。在构造方面,本导则对室外排水、墙体保温隔热防潮、楼地面防水防滑、栏杆与门窗的安全标准,以及屋面防水排水、女儿墙等细部做法进行了全面规范,强调须遵循安全性、经济性和坚固耐用的基本原则,防止因构造不当引发安全或渗漏隐患。
设备系统与庭院配置
本导则要求给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管网,严禁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电气设计按适度超前原则配置用电容量,并强制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及防雷接地措施。燃气设备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内,须保证通风条件并配备报警装置。庭院建设应与房屋建筑协调一致,功能布局需满足生产生活需求,提倡就地取材,通过合理绿化与设施配置,营造体现地域特色、整洁有序的乡村院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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