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海洋行业标准《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12部分海藻场》(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海岸带生态系统中海藻场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的一般规定、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生态现状评估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岸带生态系统中海藻场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
本导则规定了海岸带生态系统中海藻场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的技术要求,涵盖调查内容、方法和生态状况评估等方面。作为《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的第12部分,本导则旨在为海藻场的系统调查与科学评估提供统一规范,以掌握我国海藻场生态系统的分布现状和变化趋势。全篇围绕海藻场生态系统的调查与评估全流程,从工作程序、调查方案设计到质量控制均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对大型海藻群落、生物群落(游泳动物、大型底栖动物、鱼卵仔稚鱼)及环境要素的调查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建立了基于大型海藻、生物群落和环境要素三方面的综合评估体系。
本导则明确了海藻场调查涵盖大型海藻、生物群落、环境要素和威胁因素四大类内容。调查方法上,海藻场规模调查采用声呐法、潜水法和遥感法相结合,其中声呐法为仲裁方法;大型海藻群落调查在潮间带和潮下带分别采用样方框取样,强调马尾藻科海藻必须开展株密度监测;生物群落调查综合运用水下视频、陷阱网、潜水采样等手段,以水下视频为主要分析依据,并对调查样带设置、采样点布设和调查频次作了具体规定。
本导则构建了从大型海藻、生物群落和环境要素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的方法。各维度选取核心指标,通过与参照系数据对比计算变化率并赋值,最终以加权计算得出综合评估指数。当历史资料齐全时以历史资料为参照系,资料不全时仅对现状进行描述性评价,缺乏资料时则将本次调查结果作为后续评估的参照系,确保了评估方法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