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自然资源部制定《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9部分:河口》(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海岸带生态系统中河口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的一般规定、调查与评估范围、调查内容与方法、生态系统状况评估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岸带生态系统中河口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
本导则规定了海岸带河口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的技术要求,旨在为掌握河口生态状况、支撑保护修复提供统一规范。本导则适用于三角洲河口、溺谷型河口和潟湖型河口,围绕空间分布特征、生境特征、生物群落特征及水文连通性等核心内容,明确了调查范围划定、站位布设、频次与方法,并建立了涵盖湿地面积变化、水体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等多项指标的量化评估体系。通过综合评估河口生态状况并划分等级,本导则可系统诊断河口生态问题,为因地制宜提出保护修复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本导则依据地貌和水文特征将河口划分为三种类型,要求调查范围以河口段和口外海滨段为主,并根据地形、冲淡水范围等因素综合确定向海一侧边界。调查内容涵盖水下地形、岸滩蚀淤、冲淡水范围等空间分布特征,海水及沉积物质量等生境指标,以及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湿地鸟类等生物群落特征,并对红树林、盐沼等典型生态系统提出专项调查要求。
综合各项评估结果,将河口生态状况划分为I级(较好)、II级(受损)和III级(严重受损)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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