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1部分:取水技术要求(代替HYT187.1—2015)》HY/T0187.1-2024,自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是HY/T 0187《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1部分,代替HY/T 187.1—2015,规定取水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取水水量与水质、取水构筑物型式及监测控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循环冷却系统取水工程设计,其他海水利用系统可参照执行。
总体要求与设计年限
取水设计须使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便,以国家及沿海地方海洋管理和环保法规为依据,与相关用海工程协调,并与海水预处理、循环冷却水处理及排水设计同步规划。引水管渠和取水泵房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50年,陆上埋地输水管道宜不低于本期系统设计使用年限。取水能力按远期设计,同时须设置近期小流量运行时的防淤措施。
取水水量与水质
设计取水水量由补充水量、预处理自用水量、合建工程取水量及输水管渠漏损水量之和确定,按最高日水量计算。补充水量按蒸发、排污、风吹损失与浓缩倍数关系计算,浓缩倍数由原1.5~2.5调整为1.8~2.5,蒸发损失系数k按表取值。高效收水器风吹损失率宜取循环水量的0.002%,预处理自用水量宜取补充水量的5.0%~10.0%。取水水质宜符合GB 3097三类及以上标准。
工程选址与构筑物
选址须经技术经济比较,优先与港口码头结合,避开波浪破碎带、强沿岸流、高含砂量、浮冰撞击及易受台风迎风侧区域,靠近航道时应取得航运管理部门书面许可。构筑物型式按海岸类型选择:基岩海岸宜用岸边式或明渠引水式,砂砾质海岸宜用暗管引水式,淤泥质海岸宜用潮汐式,感潮河岸宜用岸边式。各设计水位按不同重现期潮位确定,校核取水量不应低于设计取水量的70%。
监测与控制
取水头部宜设视频监控,取水泵站滤网前后设水位监测报警,最大允许水位差0.3m;陆上输水管末端设海水温度、浊度、盐度、pH、电导率和溶解氧在线仪表及取样口。旋转滤网应根据水位自动启停变速,取水泵应能自动切换备用泵并宜采用变频调节。监测控制以手动控制为基础实现遥测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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