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3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监督机制的通知》赣农字〔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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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2.1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监督机制的通知》赣农字〔2023〕2号.pdf
本通知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管护全流程,系统部署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的工作要求。本通知从监督体系的搭建、监督内容的明确到监督效能的提升,构建了闭环管理路径,强调将群众监督评价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环节,以期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群众参与,防范项目实施风险与廉政风险,切实保障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最终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群众监督体系与运行制度
本通知要求以项目区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组建由5-9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构成的群众监督小组,并明确了代表推荐、审定及备案的规范化管理流程。各地需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群众监督代表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及考核办法。同时,本通知强调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在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及施工建设各阶段落实公告栏张贴、媒体公示及树立标示牌等方式,全面公开建设信息与举报渠道,以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聚焦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发挥实质监督作用
本通知明确了群众监督需贯穿项目选址、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并在验收环节提升群众评价的权重,协助乡镇化解矛盾纠纷并梳理监督意见。此外,本通知还强调加强对项目廉政作风的监督,要求及时反映参建单位及人员的廉政问题,吸纳合理建议,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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