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既有低层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规程》DB11/T1199-2025,自2025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既有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和综合改造。
本规程是北京市关于农村既有低层住宅建筑综合改造的地方技术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既有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和综合改造。本规程在2015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构建了涵盖调查检测、结构鉴定、结构加固、节能改造与工程验收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核心技术内容围绕砌体结构、木结构和混杂承重结构三类主要房屋类型展开,系统规定了结构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的层次、等级划分和评定方法,并针对不同结构缺陷和抗震不足提出了包括面层加固、增设圈梁构造柱、增砌墙体、门窗洞口加框以及后张预应力加固等多种加固手段,同时明确了外墙、外门窗和屋面的节能改造技术要求和施工要点,为农村既有住宅的安全提升与节能改善提供了一体化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要求综合改造前必须先进行调查与检测,包括建筑基本情况调查、场地地基基础检查以及砌体、木结构等各类构件的现状检测;随后开展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从构件、子系统到鉴定系统分三层次评级,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均划分为四个等级,最终以二者中较低级别确定综合安全性等级,并据此提出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不同对策。
本规程针对砌体、木结构及混杂承重房屋提出了系统的加固方法,包括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水泥基工程复合材料或后张预应力加固墙体,增设配筋砂浆带或钢圈梁加强整体性,增设构造柱、剪刀撑、水平系杆等措施改善房屋整体连接,并对地基基础、砖柱、木构件及其节点的加固设计与施工工艺做出了详尽规定,强调就地取材和施工安全。
本规程规定了外墙宜采用薄抹灰外保温或贴砌聚苯板外保温系统,外门窗可更换、加装或改造以满足热工与气密性要求,屋面节能改造应结合防水层现状选择相应方案。工程验收涵盖原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对加固工程和节能工程的各道工序均明确了检查验收要求,确保综合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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