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喀斯特小微湿地修复技术规程》DB5201/T155-2025,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喀斯特小微湿地修复的术语和定义、修复原则、修复流程、现状调查与评估、修复目标与方法、修复设计、修复措施、管理与维护、生境监测和修复评估等。本文件适用于喀斯特小微湿地的修复。
本规程规定了喀斯特区域面积小于8公顷的小微湿地修复技术。本规程以自然性、协调性、完整性、多样性为原则,系统构建了从现状调查与退化评估,到目标设定、方案设计、措施实施及后期管理监测的全流程技术框架。核心在于通过地形重塑、水系连通、土壤改良、植被恢复及生境营建等综合措施,重建受损湿地的水文过程和生态系统结构,以恢复其水质净化、雨洪调蓄与生物多样性维持的主导功能。
本规程明确了修复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前期需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并开展现场勘查,重点调查湿地的基底结构、水文水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现状,进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评估退化程度和主要胁迫因子,为后续修复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程按土壤、水环境、生境三方面提出修复要求。土壤修复采取物理清淤、生物净化与生态工程改造相结合的方式;水环境修复强调通过引蓄拦截构建水文连通网络,并利用自然力量恢复水质至地表水IV类标准;生境修复则通过栖息地营造和目标物种重引入,提升生态复杂性与物种多样性。
本规程要求定期对修复后的湿地地形、水系及植被开展巡查维护,并对入侵物种进行持续管控。修复成效须通过生境监测和涵盖恢复面积、生物多样性、水文水质等指标的定性与定量评估进行检验。
该规程是贵阳市首个针对喀斯特小微湿地修复的地方标准,填补了该特殊地貌类型下湿地修复技术规范的空白。其颁布实施为喀斯特地区面广量大的散落小微湿地修复工作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技术指引,对解决局部生态退化、地表水渗漏及水系割裂等区域性问题具有直接指导价值。该规程强调利用自然落差的近自然修复模式,有助于在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协调区域景观风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增强城市的生态韧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对西南喀斯特地区同类修复工程具有重要借鉴与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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