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喀斯特小微湿地修复技术规程》DB5201/T155-2025,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喀斯特小微湿地修复的术语和定义、修复原则、修复流程、现状调查与评估、修复目标与方法、修复设计、修复措施、管理与维护、生境监测和修复评估等。本文件适用于喀斯特小微湿地的修复。
本规程规定了喀斯特区域面积小于8公顷的小微湿地修复技术。本规程以自然性、协调性、完整性、多样性为原则,系统构建了从现状调查与退化评估,到目标设定、方案设计、措施实施及后期管理监测的全流程技术框架。核心在于通过地形重塑、水系连通、土壤改良、植被恢复及生境营建等综合措施,重建受损湿地的水文过程和生态系统结构,以恢复其水质净化、雨洪调蓄与生物多样性维持的主导功能。
本规程明确了修复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前期需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并开展现场勘查,重点调查湿地的基底结构、水文水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现状,进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评估退化程度和主要胁迫因子,为后续修复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程按土壤、水环境、生境三方面提出修复要求。土壤修复采取物理清淤、生物净化与生态工程改造相结合的方式;水环境修复强调通过引蓄拦截构建水文连通网络,并利用自然力量恢复水质至地表水IV类标准;生境修复则通过栖息地营造和目标物种重引入,提升生态复杂性与物种多样性。
本规程要求定期对修复后的湿地地形、水系及植被开展巡查维护,并对入侵物种进行持续管控。修复成效须通过生境监测和涵盖恢复面积、生物多样性、水文水质等指标的定性与定量评估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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