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避暑旅游度假区设施与管理规范》DB52/T1790-2024,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避暑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与特色服务、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避暑旅游度假区的评定与考核。
本规范立足贵州省独特的夏季凉爽气候优势,系统规定了避暑旅游度假区在基本条件、资源环境、设施配套及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相关区域的评定与考核。本规范明确度假区须具备夏季平均气温不高于26℃、空气优良天数不低于90%等硬性气候生态指标,并对住宿接待能力、交通通达性、安全保障等提出量化标准。在配套设施与特色服务方面,本规范强调住宿业态的多元化与品质化,鼓励开发帐篷营地、旅居民宿等新业态,要求提供全时段餐饮及丰富的文化体验、康体养生产品,旨在打造集休闲娱乐、健康疗养、在地文化感知于一体的综合性避暑旅居目的地,并推动设施建设与自然人文环境协调共生。
本规范提出避暑旅游度假区须拥有凉爽宜人的夏季气候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空间边界明确且面积不小于1平方公里。区内空气质量须达到夏季优良天数不低于90%,负氧离子水平不低于每立方厘米500个,植被覆盖良好,景观错落有致。同时,本规范对住宿接待总客房数、高品质住宿设施数量、年接待避暑游客量及过夜游客占比等设定了明确的准入底限,以保障度假区的核心吸引力与承载力。
本规范要求避暑旅游度假区具备完善的交通网络,与机场、高铁站等枢纽便捷衔接,内部道路形成环线并配置生态游步道、自行车专用道及新能源充电设施。公共服务方面,须设置咨询服务中心、符合标准的旅游厕所、全覆盖的无线网络和紧急医疗救助系统,并推行垃圾分类与绿色消费引导。标识系统须要素齐全,包含避暑指数、舒适度指数等特色信息,兼顾功能性与地方文化特色。
本规范对度假区的管理运营提出系统要求,强调规划须与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等上位规划衔接,杜绝大拆大建与设施长期闲置。在运营层面,须建立健全游客投诉处理、服务质量监测、满意度调查及大数据分析机制,并推进智慧化建设,实现线上预订、支付、评价与客流监测预警等功能。此外,本规范专门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安全管理内容,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与负面舆情。
该规范作为贵州省首部聚焦避暑旅游度假区设施与管理的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相关领域标准化建设的空白,为全省避暑度假资源的科学开发与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权威依据。该规范通过量化夏季气候舒适度、空气质量、住宿规模等关键指标,显著提升了避暑旅游度假区的准入门槛与品质底线,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从粗放型开发转向精细化运营,促进民宿、康养、文化体验等多元业态的高质量集聚。在行业层面,该规范为同类气候优势省份探索标准化避暑旅居产品供给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有利于推动全国避暑旅游市场的规范成熟。在消费层面,该规范对适老化设施、儿童托管、全时段餐饮及候鸟人才服务等内容作出引导,有力回应了中长期避暑游客的特殊生活需求,增强目的地对省外乃至国际客源的吸引力。该规范的实施将助力贵州将生态气候比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对打造“避暑旅游目的地”品牌、促进地方绿色经济与乡村振兴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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