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森林步道建设规范》DB32/T5102-2025,自2025年04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步道建设的原则、选线、分类、内容和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省级、市级、县级森林步道建设。
本规范旨在为江苏省范围内省级、市级、县级森林步道的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系统规定了建设原则、步道选线、形态分类、重点建设内容及建设效果评价等核心要求。本规范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集约利用、自然原真和以人为本五大原则,将森林步道按功能划分为康养、游憩、研学、健身四类,并针对带状、环状、网状三种步道形态提出了差异化的布局指引。在选线与建设方面,本规范强调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等上位规划相协调,并着重对森林廊道系统、慢行道路系统、节点服务系统、标牌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系统五大重点内容作出了具体技术规定,以保障步道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最终实现保护森林资源、展示地域美景与满足公众多样化户外游憩需求的平衡。
本规范基于森林康养、休闲游憩、自然教育及运动健身等主导功能,将森林步道明确划分为康养步道、游憩步道、研学步道和健身步道四种类型,并针对每一类型提出了差异化的选线要求。康养步道宜布局于空气负离子含量高、植被精气充沛且坡度平缓的区域;游憩步道侧重串联自然与人文胜景,兼顾可达性与舒适性;研学步道需依托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并配置观察体验设施;健身步道则多利用地形起伏大、人工痕迹少的山林原始区域。
本规范明确了森林步道建设的五项重点内容,构成了完整的建设体系。森林廊道系统以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为主,保留自然荒野风貌并利用地带性植物提升景观体验。慢行道路系统以满足徒步旅行为核心,对步道长度、坡度及路面宽度作出明确规定,并推荐采用木材、沙石等自然材质进行铺装。节点服务系统、标牌标识系统与配套设施系统则分别对补给点、露营地等服务设施,信息说明、安全警示等五大类标牌,以及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的建设提出了系统化要求,强调最低限度建设与无痕山林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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