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江苏省林业局制定江苏省《森林步道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步道建设的一般性要求、现状调查评价、步道选线、建设维护、配套服务等。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森林步道。
本规范是江苏省针对森林步道建设制定的地方标准,以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宗旨,系统规定了步道从选线、建设到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将森林步道定义为以森林资源为依托、以徒步旅行为主的带状休闲空间,并明确了其应具备森林康养、体验、自然教育与休闲游憩四大功能。在建设中,本规范强调保护第一、因地制宜与集约利用,要求步道选线避开生态脆弱及灾害易发区域,并与自然保护地规划相衔接。建设内容涵盖森林廊道、慢行道路、节点服务、标牌标识及配套设施五大系统,力求在保障游客安全与基本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持自然荒野风貌。
本规范将森林步道功能归纳为康养、体验、教育、游憩四类,并据此划分出康养步道、游憩步道、研学步道和健身步道四种类型。康养步道坡度平缓,注重无障碍设计,利用优良的森林环境开展养生康复;游憩步道串联自然与人文胜景;研学步道侧重自然观察与科普;健身步道则多建于地形起伏区域,满足户外运动需求。此外,还根据空间形态将步道分为线形、环形和网形三种结构。
步道建设围绕五大系统展开。森林廊道系统强调生态保护与修复,保留自然荒野风貌;慢行道路系统以满足徒步为主,长度一般不低于5公里,路面多采用自然材料铺装。节点服务系统提供露营地、庇护所、补给点等有限服务设施,践行“无痕山林”理念。标牌标识系统分为信息说明、方向指示、设施提示、安全警示和解说教育五类,要求规范统一、最低限度设置。配套设施系统则覆盖了出入口、水电、安全监控及应急救助等基础保障。
本规范明确以建设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作为验收主要依据,实行质量责任制。验收采用评分制,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秀,确保步道建设成果符合规划设计目标与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