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设计细则》DB14/T1681-2025,自2025年07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分类与建设规模、选址、布设形式、连接道路、场区总平面布置、建筑、设备、消防、节能、新能源应用、智慧服务区、环保及景观、改造。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新建及改造设计,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系山西省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工程设计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全面规定了从总体设计、分类选址、建筑布局到新能源应用、智慧化建设及既有设施改造的全流程设计要求。本细则强调统筹规划、功能完善与智慧低碳的总体原则,将服务区细分为中心服务区与普通服务区两类,明确了各自的建设规模与功能配置。在技术层面,本细则对连接道路的线形指标、场区总平面的交通组织与人车分流、建筑单体的功能分区与无障碍设计、以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等专业系统均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新增了新能源应用、智慧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停车区等章节,要求积极采用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及物联网等新技术,以适应现代高速公路服务保障与公众出行的多元化需求。本细则还专门针对既有的服务区(停车区)提出了修缮和改扩建的技术标准,涵盖结构安全、管网衔接及施工期间的保障措施,为山西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升级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依据。
本细则确立了服务区(停车区)总体设计应遵循统筹规划、安全便捷、智慧低碳的原则,并需结合路网地位、交通量及地形条件综合确定技术标准。在分类上,本细则将服务区分为中心服务区与普通服务区,中心服务区设于干线及重要节点提供住宿、能源补给等综合功能,普通服务区则提供较为完善的停车、餐饮及基本能源补给服务,建设规模须依据交通量论证确定,并鼓励与公路管养设施合建。
本细则要求场区总平面布置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严格遵循入口逐级分流、内部单向行驶的交通组织原则,实现人车分离,并对客车、货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实行分区停放。建筑布局上,综合楼宜结合运营设计,集合公厕、餐饮及司机之家等功能,公共厕所需满足高标准的通风除臭及无障碍要求。同时,本细则明确了连接匝道、贯穿车道及联络通道的具体设计速度与路基宽度等技术参数。
为响应绿色低碳发展,本细则单设新能源应用与智慧服务区章节,要求充分利用建筑屋顶与停车场棚顶布设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引入微风风力发电,并配置相应比例的储能装置,构建微电网与市电互补的供电模式。此外,本细则规定智慧化建设须遵循因地制宜、架构开放的原则,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综合管理平台与部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满足公众服务、内部管理与生产经营的一体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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