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预拌流态固化土技术标准》DBJ/T13-483-2025,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建设工程领域预拌流态固化土应用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技术标准旨在规范福建省预拌流态固化土的应用,以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国家政策。本标准系统规定了预拌流态固化土从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工程设计到制备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的全过程技术管理要求,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填筑、地基处理及道路基层等场景。本标准的编制总结了以工程弃土、废弃泥浆等为主要原料制备流态固化土的实践经验,确立了以立方体抗压强度为核心、兼顾拌合物流动性的性能控制指标体系,并明确了生产企业集中预拌、专车配送的产业化供应模式。
本标准明确了土料可涵盖工程弃土、废弃泥浆、石屑及部分工业废渣等多种类型,但严禁混入危害性废物,并对有机质含量和粒径上限做出规定。核心材料固化剂是以钙、铝、硅氧化物为主要成分的复合胶凝材料,添加剂须经适应性试验验证。配合比设计强调基于工程实际用土进行试配,抗压强度目标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的1.2倍,并通过调整固化剂掺量和用水量来满足施工坍落扩展度要求,确保拌合物匀质且不离析。
设计环节要求根据工程服役环境确定流态固化土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指标。标准将固化土分为普通固化土、纤维固化土和轻质固化土,强度范围覆盖0.2MPa至20MPa。对于地下水位变动区的应用,提出了强度值提高30%及控制体积吸水率的严格要求。在道路工程中,允许用强度指标替代传统的CBR值和弯沉值。设计还需关注长期性能与环保性能,对用于填筑且需二次开挖的部位,强度上限设有明确限制。
标准推行工厂化集中制备与配送模式,要求使用专用搅拌设备,搅拌时间不少于90秒。施工前须制定专项方案并进行工艺试验,浇筑过程从搅拌到完成时间间隔不宜超过4小时。对大流动性、无需振捣的拌合物,以及低流动性需辅助振捣的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针对基槽、路基等不同部位的回填,明确了分层浇筑的厚度、高差及接缝处理规则,并特别强调了对模板侧压力验算及雨季施工的防范措施。
全过程质量控制是验收的核心原则,检验批按工程量和施工段划分。主控项目涵盖固化剂、土料质量的批次检验,拌合物坍落扩展度的动态抽检,以及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与同条件养护的抗压强度检测。此外,水稳系数、渗透系数和重金属浸出物毒性在特殊设计要求下也列为主控项目。验收评定时,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平均值须满足设计要求,同条件试件强度需经折算,实体钻芯取样结果亦须达到评定标准方可判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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