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导则》DB3502/T166-2024,2024年12月13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厦门市既有厂区及老旧居住小区的市政更新改造海绵方案设计;其它小区、公建、商业区、工业区海绵化改造项目的设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导则内容进行。本导则所涉及的既有厂区及老旧小区是指:存在公共配套设施缺损、环境卫生脏乱差、雨污混接、雨天积水等问题的已建厂区及小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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