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均质化管控规范》DB35/T2270-2025,自2026年01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均质化管控的基本要求、施工前准备、原材料均质化管控、施工过程均质化管控、均质化验收、施工管理信息化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沥青路面均质化管控。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福建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均质化管控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施工前准备、原材料管控、施工过程管控、均质化验收、施工管理信息化及结果运用等环节。本规范以“均质化”为核心概念,强调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识别、约束或消除质量异常点,实现路面质量均匀、稳定、品质趋于一致的目标。
本规范构建了从施工前准备到结果运用的完整管控链条。施工前阶段强调路基与构造物的整段落、全断面移交,以及平整度的逐项核验;施工过程中对沥青混合料的拌和参数、出料温度、级配偏差实施实时预警,并将预警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明确高级预警须按废料处理。碾压环节注重压实工艺与平整度逐层控制,对横向接缝、超高缓和段等特殊部位给出专项处理措施。均质化验收阶段除常规指标外,引入平整度初验制度与动态取芯检验方法,确保全线施工质量的均匀性与稳定性。
本规范对原材料的均质化管控从供应端延伸至进场验收。要求一个路面合同段的同一沥青结构层层位集料采用相同岩性材料,上面层集料宜采用玄武岩或辉绿岩,并明确天然砂不可用于密级配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对SBS改性沥青,除常规技术要求外,还规定了SBS改性剂含量的红外光谱测试方法,确保施工期间SBS含量的一致性。集料加工推广三级破碎工艺与多级联合筛分,并要求拌和站前设置待检仓,对进场集料逐批检测验收,建立原材料质量责任追究机制。
本规范要求建立服务于均质化管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拌和、运输、摊铺、碾压各环节进行数据采集与实时监控。在拌和环节,通过终端采集生产数据并上传系统,依据预设标准配合比及偏差率进行预警推送;运输环节宜通过定位系统监控运输时间与轨迹;摊铺与碾压环节宜采用雷达测厚、温度传感、振动监测等手段实时反馈施工质量。同时引入动态质量管理方法,利用平均值-极差控制图、变异系数等统计工具,追踪关键指标的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波动。
本规范对桥隧、超高缓和段、路桥交界处、伸缩缝等易出现质量异常点的特殊段落提出专项处治要求。超高缓和段宜采用移动路脊法或多路拱法施工,以消除合成坡度平缓甚至为零区域的排水不畅问题。桥隧水泥混凝土铺装层在沥青面层施工前须进行平整度及标高逐桩复检,并采用抛丸或精铣刨打毛工作面。横向施工接缝处强调慢速起步、加大夯锤级数与斜向碾压等工艺细节,确保接缝平整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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