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流域亲自然河道规划设计导则》DB34/T5108-2025,2025年02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巢湖流域亲自然河道规划设计的总则,规定了巢湖流域亲自然河道规划设计的调查与评价、规划任务、河道基本功能保障设计、河道生态保护修复设计、人与河流关系保护修复设计及运行管护的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巢湖流域亲自然河道的规划设计。
本导则确立了巢湖流域亲自然河道规划设计的总体原则与技术要求,围绕河道“物质—生态—人文”三大要素构建完整的技术框架。本导则以维护河流生命健康、修复人与河流关系为核心,从前期调查评价到后期运行管护进行全过程规范,强调在保障防洪排涝、供水灌溉、航运交通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通过生境营造、植物恢复、生物调控及生态补水等措施实现生态保护修复,同时注重亲水空间营造、水文化设施建设与生态游憩服务,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道治理,最终打造安全、生态、亲水的幸福河湖。
本导则要求规划设计前系统开展自然地理、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及河道现状四方面调查,依据河流健康评估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分析问题成因。在此基础上明确三大规划任务:河道基本功能保障涵盖防洪排涝、供水灌溉、航运交通及水质保障等内容;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包括生态流量保障、生境营造、植物恢复及生物调控等要求;人与河流关系保护修复涉及亲水空间营造、水文化建设及生态游憩服务设施配置。
本导则提出生境营造应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为辅,根据水生动物特性设置浅滩、深潭、生态岛等栖息地,对洄游性鱼类河道须设置鱼类通道。植物恢复注重乡土树种应用与水陆交错带的陆生、湿生、水生植物合理配置,强调不应满铺设计沉水植物。生物调控以维系生态系统平衡为目标,通过调节食物网关键物种保持水体稳定,严禁引入外来有害物种。生态补水方面,本导则要求依据区域水资源规划提出生态调度与补水保障措施,缺水河段宜采用低影响开发措施滞蓄雨水或实施引调水补充。
本导则要求亲水设施设计不得影响行洪安全,须设置警示标识与防护措施。水文化设施应以展示乡土文化为主,城镇河道注重体验性与参与性,乡村河道体现原生态风貌,对有价值的水文化遗产实行原址保护,展陈形式可多元化。运行管护章节分别对水利设施管护、水生态环境维护及水文化设施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包括设置界桩与监测设施、提出水生植物维护管理措施、加强系统调控与应急处置,以及强化宣传培训以提升公众亲自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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