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成果资料汇交技术要求》DB34/T4983-2025,2025年02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成果资料汇交基本要求、汇交内容及质量、汇交程序与方法。本文件适用于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成果资料汇交。
本规范规定了安徽省1∶5000和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成果资料汇交的技术要求。本规范以系统性、可操作性为导向,覆盖了从数学基础、汇交内容、成果质量到具体汇交程序的全过程,为汇交单位和接收单位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行为准则。本规范明确了文档成果与数据成果的详细构成,包括DLG、DOM、DEM、DSM、像片控制点及其他过程资料,并对纸质和数字两类载体的质量、版式、密级与生效标识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本规范细化了数据成果的目录组织结构和命名规则,通过标准化的汇交流程设计,保障了成果资料汇交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是安徽省基础测绘成果汇交工作的核心依据。
本规范将汇交成果划分为文档成果资料与数据成果资料两大类。文档成果包含项目设计书、技术总结、质量检验报告等,数字文件须采用WPS或PDF格式,与纸质原件保持一致。数据成果涵盖了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主流基础地理信息产品,并规定了各自的数学基础、数据格式与组织方式,例如DLG矢量数据可采用File Geodatabase格式按任务区组织,或采用Personal Geodatabase格式按标准分幅组织。
纸质文件须清晰、装订牢固、生效标识完备,其版式应符合CH/T 1001、CH/T 1004等相关标准。数字文件要求内容可读、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针对涉密资料,本规范强制要求依据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确定密级,并在文件封面、存储介质包装等显著位置进行规范标识,从物理载体到电子文件均需落实保密措施。
本规范构建了“资料准备—提交申请—整理自检—提交成果—核验—交接”的闭环汇交流程。汇交单位须在自检合格后编制汇交清单并选用硬盘等可靠介质提交资料。接收单位负责全面核验,确认成果资料的内容、数量、规范性及一致性。对未通过核验的资料,汇交单位须取回重新整理。核验无误后,双方在测绘成果资料汇交清单上签名确认,完成正式交接,确保责任明晰、资料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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