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第8部分:雷电》DB34/T4637.8-2023,自2023年1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雷电灾害风险普查的资料收集、数据处理、致灾危险性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本文件适用于雷电灾害的风险普查。
本规范是安徽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第8部分,专门针对雷电灾害的风险普查工作制定。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雷电灾害风险普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资料收集、数据处理、致灾危险性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四大核心环节。在资料收集方面,本规范明确了气象观测资料、基础地理信息、承灾体数据、灾情数据及综合减灾资源数据的来源与年限要求;在评估方法上,本规范构建了综合考虑雷击点密度、地闪强度、土壤电导率、海拔高度和地形起伏的致灾危险性指数计算模型,并针对人口、GDP、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和矿区五类承灾体,分别建立了融合暴露度、脆弱性与防护能力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最终采用自然断点法进行危险性和风险等级区划,为科学识别雷电灾害风险水平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本规范对雷电灾害风险普查所需的基础数据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雷电定位资料年限不少于10年,雷暴日数资料不少于30年,灾情数据不少于20年。承灾体数据需涵盖国土面积、GDP、人口数以及油库、化学品仓库、旅游景区等特定场所的数量,同时要求收集政府、社会力量及基层三个层面的防雷减灾资源信息,包括避雷场所、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科普宣传等内容,确保普查基础数据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本规范建立了雷电致灾危险性的定量评估模型,以雷击点密度和地闪强度作为雷电活动特征因子,以上壤电导率、海拔高度和地形起伏作为孕灾环境因子,采用加权综合的方式计算致灾危险性指数。各指标均需进行归一化处理,权重系数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最终采用自然断点法将危险性划分为高危险、较高危险、较低危险和低危险四个等级,并可据此制作区划图。
本规范针对不同承灾体类型建立了差异化的风险评估框架,分别计算以人口、GDP、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和矿区为对象的风险指数。其中人口和GDP风险评估引入生命损失指数和经济损失指数以体现脆弱性,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和矿区风险评估则纳入防护能力指数以反映减灾资源的抵消作用。各风险指数经归一化处理后,采用自然断点法划分为高风险至低风险五个等级,为分区分类的灾害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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