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农村生活污水贝基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DB3402/T97-2024,202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贝基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处理量不低于20m3/d相对集中式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注:相对集中式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种收集方式,适用于人口数量较大、相对密集,污水排放量较大,城镇排水管不能覆盖,对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较大范围的管网进行收集,再排至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本规范确立了利用淡水贝类为核心载体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本规范适用于处理量不低于 $20\mathrm{m}^3/\mathrm{d}$ 的相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通过收集池、预处理设施及多级资源化转化塘(包括氧化塘、鱼菌藻塘、营养转化塘、贝类净化系统及水下森林)的串联运行,将污水中的氮磷等营养元素沿水生食物链逐级转化为贝类、鱼类等水生经济动植物的生物组织。本规范对各功能单元的容积与面积计算、工艺参数设定、动植物品种选择及投放密度均给出了量化规定,并要求出水水质满足现行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对设备设施、水生植物与动物的日常养护、捕捞更新等运行维护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规范构建了“收集—预处理—分级转化—净化”的资源化利用链条。污水经收集池拦截固体垃圾后进入配弹性填料的预处理设施,再依次流经氧化塘、鱼菌藻塘和营养转化塘,利用曝气增氧、菌藻协同及鱼类摄食等作用逐步降解有机物并转化营养物质。后续通过低密度与高密度贝类净化系统,以褶纹冠蚌、三角帆蚌等蚌类及螺类的滤食作用深度净化水体,最终经水下森林系统稳定出水水质。
各功能单元的水生生物配置强调物种多样性与生态功能互补。系统前端投放耐污的狐尾藻、泥鳅等以应对较高污染负荷,中后端引入草鱼等草食性鱼类、光合细菌与小球藻等菌藻,以及多种淡水蚌类和螺类。本规范对各塘体面积系数、水深、动植物投放密度及浮叶植物覆盖比例等均规定了具体数值范围,例如低密度贝类系统每 $15\mathrm{m}^2$ 布置5列30笼蚌类,沉水植物种植密度为 $60\sim80$ 株/$\mathr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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