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遥感动态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工程施工区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价的技术程序以及主要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基于遥感技术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评价的工程,其他与自然资源遥感动态监测评价相关工作可参考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山西省内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区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价的技术程序与主要环节要求。本规范以多源遥感数据为核心,结合基础地理、地质环境及社会经济资料,构建涵盖植被、气候、环境质量和人文经济等多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修复区生态状况的综合判识、指数计算与五级分级评价。技术流程从基础数据获取、指标筛选处理,到综合评价、野外查证及成果编制,形成了一套完整、可量化的操作闭环,旨在支撑区域生态修复进程的动态掌握与成效评估,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本规范明确了“基础数据获取—指标选取处理—综合评价分级—野外查证—成果编制”的全链条技术路线。在数据源上,以航天遥感为主、航空遥感为辅,要求光学影像覆盖红、绿、蓝、近红外波段,雷达影像具备多极化数据,并对影像的时相、质量和预处理方法提出具体标准,确保动态监测的连续性与准确性。
评价工作遵循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综合选取植被指数、地表蒸散发、年均降雨量、土地利用类型、矿山治理面积、夜间灯光指数等多维指标。通过定性筛选与定量赋值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标权重,采用栅格运算加权求和的方式计算综合指数,将生态保护修复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以客观反映区域生态状况差异。
本规范强调通过野外查证来修正和确认遥感解译与综合评价结果,要求查证点位不少于15处并覆盖各分级区域。最终成果须形成数据集、专题图件与成果报告,对数据格式、图件整饰和报告内容提纲均做出了标准化规定,确保成果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可应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