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切实加强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制定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技术导则》(2025版)。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阶段的双重预防工作,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其他阶段的双重预防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本导则是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技术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全省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阶段。本导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为依据,系统构建了覆盖工程建设各方的双重预防责任体系与实施流程。本导则明确了五类安全风险(工程自身、周边环境、施工作业、组织管理、自然灾害)的辨识与四级分级评估方法,规定了三类事故隐患的分类及重大、一般两级判定标准,并围绕风险辨识评估、控制应对、告知警示、节点核查、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第三方监测各参建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与协作机制,形成了“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的闭环管理链条。
本导则建立了覆盖全面的风险分类体系,将安全风险划分为工程自身风险、周边环境风险、施工作业风险、组织管理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五大类,每类下设若干子类及风险点;对应地将事故隐患分为施工作业隐患、组织管理隐患和自然灾害隐患三类。在分级上,安全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Ⅰ至Ⅳ级并对应红橙黄蓝四色标识,事故隐患则按重大、一般A类、一般B类两级管理,为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的双重预防工作奠定了统一的判定基准。
本导则详细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第三方监测单位在各阶段的双重预防职责与工作内容。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并牵头构建协调机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可靠地质资料和制定设计风险控制措施以从源头降低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并落实施工过程的动态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责任并独立开展风险巡视预警,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现场监测与独立预警发布,各方协同构建了从勘察设计到施工及试运行阶段全过程、分层次的风险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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