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范围、规范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一般规定、成果文件组成、过程文件组成、成果质量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成果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鉴定成果文件的编制,其他类型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旨在统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标准,覆盖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工程造价鉴定等主要业务类型。本规范从范围、术语、基本规定入手,系统规定了各类成果文件的组成、编审流程、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回访改进及编审期限等通用要求,并对各专项咨询服务的具体规定、成果与过程文件构成进行了细化。同时,本规范确立了以误差率等指标为核心的成果质量评价标准,并明确了异议处理程序与评价结果的应用方向,为区内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提供了全面的技术与管理依据,其他类型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基本流程,包括合同签订、资料接收、项目组组建、工作大纲制定及成果交付等环节。在质量管理上,强制实行编制人自校、审核人复核、审定人审定的三级复核制度,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对成果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此外,还对档案的分类、归档时限与保存期限,以及项目回访改进和基于工作日计量的编审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不同造价咨询阶段,本规范分别提出了编制与审核的技术要求。例如,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需依据设计方案、自然条件等合理确定总投资;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则需紧扣合同约定、计价依据及现场情况。各章节均详细列出了成果文件(如报告书、审核报告)和过程文件(如工作底稿、询价记录)的组成清单,并以附表形式提供了封面、签署页、各类费用计算及审核对比表的标准化格式。
本规范建立了一套量化的成果文件质量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咨询成果设定了具体的综合误差率红线,例如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误差率应小于10%,初步设计概算应小于6%,施工图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单独编制时)应分别小于5%和3%。质量评定采用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则判定为不合格。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专家小组进行评定,评价结果将作为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