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及在用汽车加油(气)站的防雷装置检测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范依据相关国标,明确了加油(气)站的防雷类别划分,将加油(气)区、储油(气)区及压缩机区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站房等辅助设施划为第三类,并规定了雷电防护区的划分方法。本规范从检测作业安全、仪器使用到人员资质均提出严格要求,并围绕接闪器、引下线、等电位连接、接地装置及电涌保护器(SPD)五大核心检测项目,逐一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指标与检测方法。本规范还对检测技术报告的编制、审核、签章、存档等环节进行了统一规定,确保检测过程规范、结论可靠。
检测作业与安全要求
本规范要求检测须在土壤未冻结的非降水日进行,雷雨天气立即停止作业,且需由两名以上持证人员实施。检测人员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配电系统检测时需使用绝缘防护用具。检测仪器须具备检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检测中应避开高、低压线路,遇干扰时使用屏蔽测试线。
五大核心检测项目
本规范将检测内容系统梳理为五个方面。接闪器部分,针对站房、加油(气)区及储油(气)区分别规定了材料规格、安装方式及保护范围的计算要求。引下线部分,明确了其与电气线路的安全间距、固定支架间隔及锈蚀程度限制。等电位连接部分,详列了加油机、管道法兰、罐体附件及信息系统设备等关键部位的过渡电阻与跨接要求。接地装置部分,规定了共用接地系统的电阻值按最小值确定,并给出了各类独立接地装置的电阻限值。电涌保护器部分,要求供配电系统采用TN-S或TN-C-S制式,并对SPD的外观、标识、连接及多级安装配置进行了说明。
技术报告与档案管理
本规范明确检测技术报告须严格依据原始记录制作,不可随意更改数据。报告须经检测员、校核员及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共同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技术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受检单位和检测单位留存,存档资料须同时具备纸质与电子介质两种形式,其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检测资料需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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