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DB15/T712-2025,2025年03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的基本规定、厂房房屋类、户外生产设施类、管道工程类、罐区类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项目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本规范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及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防雷设计审查。本规范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核心,围绕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屏蔽与等电位连接及电涌保护器等关键环节,建立了系统化的评价体系。同时,本规范针对厂房房屋、户外生产设施、管道工程及罐区等不同场景,分别提出差异化的评价要点,并明确了防雷类别划分、混合布置场所的判定原则及材料规格等技术指标,为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查提供依据。
本规范明确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重要性和使用性质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报告须涵盖项目基本情况、设计数据及结论。技术评价的核心项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屏蔽和等电位连接以及电涌保护器。防雷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当要求不一致时按较高者确定;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优先采用当地气象资料,无法获取时可参照附录中的年均雷暴日数据。
本规范针对不同建(构)筑物类型分别提出评价要求。厂房房屋类需重点评价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引下线的布置与间距、接地装置的共用与隔离、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构建及电涌保护器的选型匹配。户外生产设施类强调利用金属框架或设备本体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的条件,并对排放设施的防雷保护范围作出规定。管道工程类关注站场内直击雷与感应雷防护,要求金属管道和电力线缆采取等电位连接与屏蔽措施。罐区类则根据储罐材质、壁厚及呼吸阀配置情况,细化接闪器设置与接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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