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天然林碳汇核算指南》DB1502/T032-2025,2025年02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天然林碳汇的核算对象与周期、核算内容、核算方法与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然林碳储量、碳汇量的核算。
本指南规定了包头市天然林碳汇核算的技术框架,适用于不同龄组天然林的碳储量与碳汇量核算。本文围绕核算对象与周期、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展开,明确了从调查取样、各碳库碳储量计量到碳汇量计算的完整技术路径。核算对象覆盖乔木、灌木、草本、枯落物、枯死木及土壤六大碳库,采用库-差别法,以基准年与核算年的碳储量差值除以监测周期,得出年均碳汇量。各碳库碳储量核算引用本地区相关技术规程,调查取样遵循既定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与可追溯性,为天然林碳汇的量化评估提供了规范化依据。
本指南以不同龄组的天然林为核算对象,将碳库系统划分为地上与地下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以及枯落物层、枯死木层和土壤层,覆盖森林生态系统的主要碳存储组分。
核算内容聚焦监测周期内碳储量的年均变化量。具体方法上,先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进行现场调查取样,再按六大碳库分别核算碳储量并求和,最后采用库-差别法,以核算年与基准年的碳储量差值除以期间年数,得到天然林年均碳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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