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研学旅游基地(营地)管理规范》DB15/T4498-2026,自2026年09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研学旅游基地(营地)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基本要求、道路交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标志导览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安全急救管理、场地设施管理、线路课程管理、活动实施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研学旅游活动的研学旅游基地(营地)的管理。
本标准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研学旅游领域的地方标准,面向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研学旅游基地与营地,规定了从总体要求、基本要求到道路交通、环境卫生、标志导览、机构人员、安全急救、场地设施、线路课程、活动实施及服务质量的完整管理链条。全文以安全性、教育性、实践性为原则,强调避免“只游不学、只学不游”,并突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教育导向。
标准将安全置于首位,要求设置职责明确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预警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演练。场地须远离地质灾害区域,配备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在主要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录像存储保留超90天。此外,须设立医务室或急救室,配备专兼职医护人员及救援人员,购买覆盖研学区域的公众责任险,并与当地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场地设施方面,标准要求具备完善的水电、通讯及无障碍设施,配备主题教室、场馆等多样化研学场地,并根据适用情形对餐饮、住宿场所提出证照齐全、食品留样、夜间巡查等具体要求。课程与线路管理要求依托自身及周边资源设计分龄化、多主题课程,编制研学手册等配套资料,建立课程定期评估更新机制,并鼓励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课程智慧化水平。
活动实施须规范导入、构建、体验、探究、分享、评估、拓展等环节,建立教学评价体系,做好前期准备、过程管理与后期总结,并完整留存接待档案。服务质量方面,要求设立专门监督部门,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同时明确投诉管理部门、处理流程及公示电话,投诉处理须符合 LB/T 063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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