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五联”审批服务规范》DB3209/T1294-2024,2025年03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五联”审批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审批流程确定、工作职责、办理流程、其他服务事项、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本规范立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生命周期,确立了以“五联”为核心的审批服务标准化流程与运行机制。本规范系统界定了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图审、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的内涵与操作要求,明确了综合服务窗口、牵头部门及联审部门在收件、审查、办结、出件等环节中的具体职责与协作规则。通过推行一窗受理、统一收出件、限时办结,并辅以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本规范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联动的审批准入体系,旨在消除传统审批碎片化障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可预期、高效率的政务服务。
本规范以项目审批阶段为牵引,重塑了各参与方的权责边界。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统一收件、分办与出件,并实施全流程跟踪监督;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联合审查并协调争议;联审部门则需在承诺时限内同步完成各自的审批任务。三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确保了“五联”服务从申报到办结的高效运转。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现场与网上两种收件模式,并确立了容缺受理和一次性告知准则。针对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材料缺失、结论矛盾或超出职权范围等特殊情况,本规范设置了明确的处理路径,如启动补齐补正程序、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或邀请外部部门介入,直至在无法可依时终止服务,为实务操作提供了闭环式的解决方案。
本规范不仅覆盖了审批事项办理本身,还延伸至提前介入辅导、进度咨询及结果送达等配套服务。在管理闭环上,本规范建立了内部全过程监督机制,并强调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好差评”系统,实现“一事一评”,要求将评价结果纳入考核并用于服务流程的持续改进,形成从受理到反馈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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