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标准体系》DB6103/T 02-2019,自2019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标准体系的总体要求、体系结构图、子体系结构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标准体系构建。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标准体系》DB6103/T 02-2019 是宝鸡市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地方标准,旨在建立科学、系统的标准体系,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该标准规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标准体系的总体要求、结构图以及各子体系的具体内容和规范,涵盖村庄规划、防灾减灾、垃圾治理、厕所与粪污治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生活设施、公共服务、文化建设及建设管护机制等十个方面。标准强调依据国家和行业规范,结合地方实际进行制定,并注重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
标准对村庄规划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土地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自然资源保护等内容。同时要求对历史文化和民俗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并制定综合防灾减灾措施。
垃圾治理子体系涵盖垃圾分类、收集点布局、收运管理及处理方式,明确各类垃圾的处理标准和回收利用要求,确保垃圾处理的规范化与环保性。
厕所与粪污治理涉及改厕规划、户厕建设、公厕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厕所类型,并加强日常维护和卫生管理。
污水治理子体系包括污水处理模式的选择、收集和处理要求,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得到合理处理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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