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典型草原干旱遥感监测指数》DB15/T3847-2025,2025年02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典型草原干旱遥感监测指数的计算方法和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典型草原干旱监测、评估业务与科研。
本规范规定了内蒙古典型草原干旱遥感监测指数的构建方法、数据获取与处理流程及干旱等级划分标准,适用于典型草原区域的干旱监测评估业务与科学研究。本规范以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目标变量,融合植被状态指数、温度状态指数、降水状态指数和土壤水分状态指数四类遥感与气象指标,采用随机森林机器学习算法构建典型草原干旱遥感监测指数,并依据指数数值划分气象干旱等级,为草原干旱的精准识别与动态评估提供标准化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气象干旱综合指数数据、MODIS遥感数据、降水及土壤水分数据的获取渠道与处理方法。气象数据基于典型草原站点计算综合气象干旱指数,遥感数据选取MOD11A2地表温度和MOD13A2植被指数产品,经投影转换与月值合成后计算植被状态指数和温度状态指数;降水数据推荐CHIRPS数据集,土壤水分数据推荐FLDAS数据集,分别计算降水状态指数和土壤水分状态指数,所有数据序列长度不低于20年,仅考虑5至9月生长季。
本规范以气象站点坐标提取的各状态指数为特征变量,以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目标变量,采用随机森林算法建立干旱监测模型,通过自举法重采样生成训练集并基于袋外误差优化参数,最终模型确定为典型草原干旱遥感监测指数。同时,本规范依据该指数数值将气象干旱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规定利用标准化降水蒸发指数、土壤相对湿度或典型干旱事件进行适用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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