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HJ1406-2024,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的基本任务、原则、程序、范围、内容、方法及其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
本导则规定了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的技术框架与核心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海排污口的科学论证。本导则以合法性分析为前提,以分级论证、离岸排放和目标符合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从前期准备、技术论证到报告编制的完整工作程序。论证工作涵盖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海洋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以及合理性分析等核心环节,要求通过数值模拟、物理模型或经验公式等方法,系统评估排污对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及海洋生态的影响范围与程度,并据此提出排污混合区划定方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入海排污口的设置不改变海域使用功能,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本导则依据污水特征、排放规模、海域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论证工作划分为一、二、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配置了差异化的调查、预测与评估要求。一级和二级论证须开展全面的现状调查、数值模拟预测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趋势分析,而三级论证在调查站位布设、预测方法选择和影响评估深度上可适度简化,例如可采用经验公式估算排污混合区范围,且可不进行生物多样性影响分析和历史演变趋势分析。
本导则构建了“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三位一体的影响评估体系。在海水水质方面,要求采用数值模型法或物理模型法预测各预选方案下的浓度场分布及叠加影响;在海洋沉积物方面,重点关注长期连续排污导致的累积性影响,并采用类比分析法进行评估;在海洋生态方面,须评估对生物生态与渔业资源的损害程度、对海洋生态敏感区主要生态功能的影响,并针对A类污染物质排放开展生物毒性效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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