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敏感区
海洋生态敏感区是海洋生态功能与价值较高,且遭受损害后较难恢复其功能的海域,分为重要敏感区和一般敏感区。重要敏感区主要包括依法依规划定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一般敏感区主要包括河口、海湾、海岛,重要水生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特殊生境(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和海藻场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自然人文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等。
海洋生态敏感区是海洋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较高,且遭受损害后较难恢复其功能的海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特殊生境(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湿地,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 注:改写GB19485-2014定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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