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01-10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
  2. 2024-05-21 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5.01.10-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pdf

2025年1月10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

本通知发布了由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完善土地储备制度,规范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下的土地储备行为,覆盖从计划编制、入库标准、前期开发与管护、供应、资金管理到监管责任的全流程。通过健全储备计划滚动编制与年度调整机制、严格入库产权与合规性审核、明确临时利用与供应条件、细化资金专款专用与绩效评价等措施,本办法力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高效配置,提升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并为使用专项债券进行土地储备提供制度依据。同时,依托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监管,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以保障全链条业务的规范运行。

土地储备的定义与管理体制

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落实所有者权益,依法取得土地、实施资产管护、组织前期开发和储存备供应的行为。该工作统一归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机构实行名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

储备计划与入库标准的规范

各地须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储备计划,对未来三年的土地规模、结构、布局做出统筹安排。入库储备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产权清晰;对于存在污染、文物遗存、洪涝隐患等问题的土地,必须在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可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类型包括依法收回、收购、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已完成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并严禁为收储而损害合法权益。

前期开发、管护与供应的运作

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理清入库土地产权并评估资产价值,开展必要的前期开发工程以满足“通平”要求,同时加强文物古树保护。土地管护可采取自行、委托或临时利用等方式,并建立巡查制度。在未供应前,储备土地可通过出租等方式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得影响供应。完成前期开发且具备条件的土地,须先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再纳入供应计划统一组织供应。

资金管理与监管责任的要求

土地储备资金收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并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专项债券管理制度。资金日常经费与储备资金须分账核算,并实施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监管方面,依托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并与专项债务信息联通共享;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储备土地、资产、资金及专项债券进行全程监督与指导。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第1页
第 1 页
可免费试读【1页/共1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