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编制规程》DB32/T3723-2020,自2020年1月3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总则、概算编制方法、概算文件的组成、工程费用划分、概算编制、概算文件的编审程序和质量控制。本标准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的编制。
本规程规定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编制的完整技术框架与操作细则,适用于省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概算编制工作。本规程从总则、编制方法、文件组成、费用划分、概算编制到编审程序与质量控制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部建设资金的计算规则。本规程将工程概算划分为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及预备费等部分,并统一了基础单价、工程量计算、定额使用及费率标准,为项目投资控制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由单项工程概算、科技推广费、项目管理费和工程管护费共同组成的项目总概算框架。工程费用按水利、农业、田间道路、林业等工程分类,各单项工程概算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费、独立费和预备费,形成了层次清晰的费用构成体系。
本规程采用定额法编制概算,以江苏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及其动态基价表为核心依据,规定人工预算单价、材料及动力燃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指导价执行。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规模小、施工周期短的特点,允许对定额中人工及机械实物量乘以0.9系数进行调整,体现了因地制宜的编制原则。
本规程明确了工程建设监理费、勘测设计费、工程审计费及工程质量检测费的计算公式与取费费率。同时规定项目管理费、工程管护费和科技推广费按建设项目整体计列,不计入各单项工程概算,直接构成项目总投资,为各类专项费用的规范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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