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低碳校园建设指标体系》DB32/T5125-2025,自2025年06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低碳校园建设的指标体系及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低碳校园建设。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低碳校园建设的指标体系及建设要求,适用于小学、初中、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低碳校园建设工作。本标准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引领,构建了一套由能耗定额、碳排放强度、低碳文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能碳管理水平、校园绿化及创新模式七大类指标组成的评价框架。本文件明确了校园碳排放总量与强度的核算边界及计算方法,以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和人均碳排放作为核心量化指标,并要求学校运营满两年、不存在淘汰落后设备。本文件通过设定指标分值与综合评分机制,为学校开展低碳建设、实施自评价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与操作路径,旨在推动校园通过管理机制完善、宣传教育、节能改造及绿化提升等措施,系统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与二氧化碳排放。
本文件将低碳校园文化建设与能碳管理水平纳入核心指标体系,强调学校须建立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制度、制定绿色低碳中长期规划,并通过宣传教育、课程渗透及实践活动等方式培育师生低碳意识。这种软硬结合的设计,使低碳校园建设不仅依赖于技术改造,更依赖于长效机制与行为养成。
本文件提供了碳排放强度的计算公式和详细的自评价程序,从评价启动、资料与现场评价实施到自评报告编制,形成了完整的闭环流程。附录中的指标分值与计算细则使评价结果可量化、可对比,学校可按统一标准核分评级,便于查找短板并制定改进措施。
本文件在提出能耗定额与碳排放强度等约束性指标的同时,给出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分类、校园绿化等具体建设方向,并对核算边界、用能人数等关键参数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了建设要求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落地性,为不同规模和条件的学校提供了弹性实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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