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技术规程》DB4201/T725-2024,2025年01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武汉市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所涉的检测、评估、预处理、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工程验收以及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等。武汉市城市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除执行本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文件的规定。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武汉市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检测评估、设计、预处理、施工、验收及安全环保等各环节。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检查井的非开挖修复工程,依据检查井结构性缺陷的严重程度,将井筒与井室修复划分为三类,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喷涂法、喷筑法、原位固化法、模筑法、预制井法及原位更换法等多种修复工法。本规程强调修复前必须进行检测与评估,并完成清洗、封堵导流、土体注浆、裂缝嵌补及内壁处理等预处理工序,以确保内衬与原有井体紧密结合。修复设计需充分考虑外部荷载,内衬壁厚须经计算确定,且修复后检查井的密闭性应通过闭水或闭气试验检验,以保证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本规程构建了完整的非开挖修复工法体系,覆盖从局部防腐堵漏到整体结构更换的不同需求。对于轻微损坏,可采用聚合物基材料喷涂法或水泥基材料喷筑法形成内衬;对于结构性损坏,可采用热水原位固化法、紫外光贴片内衬法或模块拼装内衬法进行加固;对于严重损坏的检查井,则推荐使用水泥基聚合物模筑法或预制内衬井修复法,甚至原位更换法进行彻底更新。
本规程对各修复工法所涉及的材料性能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例如,规定了聚合物基喷涂材料、水泥基喷涂材料、无机防腐砂浆、热固性树脂、模块型材、PE板材以及水泥基聚合物模筑修复材料等的物理力学性能和耐腐蚀性要求。施工过程中,本规程对材料储存、现场制备、喷涂压力、固化温度与时间、注浆压力等关键工艺参数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强调施工全过程须留存记录。
本规程制定了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标准。主控项目重点检验内衬壁厚、材料性能及粘结牢固度,要求内衬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并现场取样测试。一般项目关注修复后检查井的表面平整度、线形平顺度、接口密封性及表观缺陷,如气泡、褶皱、空鼓等。本规程明确所有检查井修复后均需进行密闭性试验,并给出了允许渗水量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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