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规范》DB50/T1701-2024,2025年02月1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的区域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建筑结构地震易损性分析、地震灾害人员死亡与经济损失估计、防灾减灾能力评价、地震灾害风险等级评定以及成果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重庆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全套技术流程与方法,适用于对评估区未来地震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定量化评估。本规范以建筑物为主要评估对象,明确了从区域地震危险性分析、基于斜坡单元的地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到建筑结构地震易损性分析的完整技术路径,并据此估算人员死亡与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本规范纳入了对灾害管理、备灾与自救转移能力的防灾减灾能力评价,最终综合危险性与减灾能力划定风险等级,并统一了图件、报告及数据库的成果编制要求,形成了闭环的风险评估体系。
本规范确立了“危险性—易损性—损失与能力—风险等级”的递进式评估逻辑。评估工作以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为起点,计算四个特定年平均发生率下的地震动参数;继而开展基于斜坡单元的崩塌、滑坡危险性评价,以及通过典型建筑抽样和弹塑性分析建立结构易损性曲线。在此基础上,以乡镇或街道为基本单元,通过公式集定量计算建筑主体结构、非结构破坏及基础设施系统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死亡数,并评定相应等级。
本规范提供了精细化的损失估算模型。人员死亡评估基于各类建筑在不同损伤状态下的概率及其对应的室内死亡率与人口分布综合计算。经济损失则细分为主体结构损失、非结构损失、利用比例系数推算的基础设施系统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并考虑了不同用途建筑的装修修正与非结构造价比值。防灾减灾能力评价采用两级指标法与优劣解距离法,将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为研判区域应对地震的综合实力提供了量化依据。
本规范强调评估成果的系统性与指导性。风险等级由死亡与经济损失等级和防灾减灾能力等级联合确定,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档。最终成果须包含基于统一坐标与比例尺的系列分布图、按区县编制的评估报告以及标准化的空间数据库。本规范还提出,评估结果应结合防灾减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向具体薄弱环节,为制定常态化的风险防控措施与震后应急处置要点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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