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5.04.01-北京市《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DB11/T 791-2024.pdf

北京市《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DB11/T791-2024,2025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的总体要求以及设施安装和管线敷设、系统设置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

本规范是北京市针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制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替代了2011年版本。本规范以“最小干预”和“可逆性”为核心原则,系统规定了消防设施的总体要求、安装敷设工艺及各类系统设置的技术标准。在技术路线上,本规范删除了原有设计中不适应文物建筑广泛应用的设施类型,新增了移动式高压喷雾灭火装置等更适配文物环境的设备要求,并对电气线路选型、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修订与完善。整体而言,本规范强调消防功能实现与文物风貌保护的协调统一,要求设施安装避免破坏建筑本体、彩画、壁画等文物元素,并优先利用和改造既有消防设施。

设施安装与管线敷设原则

本规范明确了消防设施在文物建筑上安装的严格禁忌与技术要求。管线在内部宜明装明敷,严禁在文物本体如彩画、雕刻上设置设施或钉钻打洞,支撑结构不得接触文物本体。电气线路在室内外均需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且金属件应做防腐处理,其颜色需与文物风貌相协调。管线固定应采用箍、卡等形式,并满足横平竖直的排列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与电气监控系统配置

本规范细化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标准,要求报警主机宜与视频监控系统融合联动,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并针对高大空间及特殊场所规定了探测器选型。同时,本规范新增了总线回路长度超过限值时应增设中继器的要求。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方面,强调不应改动原供电回路,探测器应设于电缆接头、端子等重点发热部位。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设置要求

本规范对消防水源、供水管网及灭火设备作出了适应性规定。消防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建筑基础,管网宜环状布置。对于不具备消火栓设置条件的区域,本规范增加了采用消防水带接力灭火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单条水带长度和接力数量上限。灭火器配置应以水基型为主,且灭火器箱、挂钩等严禁固定在文物本体上。新增的移动式高压喷雾灭火装置若为燃油驱动,须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北京市《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DB11/T 791-2024第1页
第 1 页
北京市《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DB11/T 791-2024第2页
第 2 页
北京市《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DB11/T 791-2024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