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2.09.20-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地质文化村(镇)创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浙自然资函〔2022〕102号.pdf

2022年9月2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和申报推荐工作,积极助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地质文化村(镇)建设、评审授牌、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浙江省地质文化村(镇)创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是地质文化村(镇)品牌的发源地。建设地质文化村(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探索,是促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地质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普及地球科学知识和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抓手。为规范全省地质文化村(镇)建设技术工作要求,促进地质文化村(镇)高质量发展和地质文化传播,在遵照国家地质文化村(镇)建设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浙江省地质文化村(镇)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规定了地质文化村(镇)建设选点论证、调查评价、策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技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工作。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地质文化村(镇)创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和省域现代化。该办法明确了地质文化村(镇)的创建标准、申报流程、管理机制及动态评估体系,强调地质资源与乡村建设的深度融合,推动特色产业和经济的发展,提升生活品质和文化内涵。办法规定了名录建立的原则、职责分工、申报条件、评估指标以及退出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申报流程

名录由乡(镇)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经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重点支持山区26县创建。

评估机制

名录实行综合评估,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创建目标

列入名录的村(镇)需编制5年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可被推荐申报中国地质学会授牌命名,优先获得政策支持。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地质文化村(镇)创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浙自然资函〔2022〕102号第1页
第 1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地质文化村(镇)创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浙自然资函〔2022〕102号第2页
第 2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地质文化村(镇)创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浙自然资函〔2022〕102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35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