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草地碳汇监测与评价标准体系建设规范》DB15/T3760-2024,2025年01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草地碳汇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体系结构和体系建设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草地碳汇监测与评价标准体系建设。
本规范围绕内蒙古自治区草地碳汇监测与评价标准体系建设,确立了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扩展性四项基本原则,构建了层次清晰、内容完整的标准体系框架。本规范将标准体系划分为基础通用、监测核算、固碳增汇和碳汇项目四个子体系,系统覆盖了天然草地、生态修复工程及碳汇项目开发等多类应用场景下的碳汇监测与成效评价需求,并对各子体系的结构和建设内容作出了细化规定,旨在为自治区草地碳汇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和标准化支撑。
本规范明确了标准体系由四个子体系有机组成,共同服务于不同情景下的碳汇监测与评价。基础通用子体系作为体系根基,规定了标准体系建设标准与基础术语标准,为整个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概念支撑。
监测核算子体系聚焦碳汇参量的获取与量化,涵盖草地碳储量、固碳速率、固碳潜力、地面与遥感监测、核算模型以及甲烷和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监测标准。固碳增汇子体系则面向生态修复工程与增汇措施的实际需求,规定了生态修复工程、矿山修复的固碳监测标准,以及固碳增汇技术和效果评价的标准,推动增汇技术落地。
碳汇项目子体系针对项目市场化开发的关键环节,制定了碳汇项目开发流程、项目审定与核证的程序要求,以及监测报告编制的规范,为草地碳汇项目的规范化运作和成果认定提供了标准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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