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森林碳储量核算指南》DB1502/T028-2025,2025年02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碳储量的核算对象、核算内容与核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不同森林类型碳储量核算,包括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枯死木层碳储量核算及土壤有机碳含量、含碳率测算。
本指南规定了森林碳储量核算的完整技术框架,适用于包头市乔木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的碳储量计量。本指南的核算内容涵盖森林生态系统的六大碳库,即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枯死木层及土壤层,明确了各碳库的核算对象与范围。在方法上,本指南以调查取样与实验室测定为基础,构建了一套基于生物量方程、含碳率及面积参数的逐层累加核算体系,对各碳库分别给出具体的计算公式,并附有本地化参数供查用,从而确保核算过程的规范性与结果的可比性。
本指南明确森林碳储量核算面向完整的生态系统碳库,包括地上活体植物、地下活体植物、枯落物、枯死木及土壤有机碳。核算对象限定为乔木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各碳库均需独立计量并汇总,以全面反映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存储功能。
本指南为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枯死木层和土壤层分别建立了量化公式。乔木层核算区分优势树种和龄组,通过生物量方程与根茎比分别计算地上与地下生物量,再乘以含碳率和面积;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和枯死木层均依生物量、含碳率及面积参数推算;土壤层碳储量则以土壤有机碳密度和面积为基础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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