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关于协助开展新生态质量评价方法测算和验证的通知》总站生字〔2021〕20号。
附:生态质量评价方法
本通知旨在推进一项新构建的生态质量评价方法在全国范围内的测算与验证工作。为评估我国生态保护状况与成效,本通知所附方法构建了涵盖生态格局、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和生态胁迫4类一级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目前该方法已初步获得认可,为确保其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本通知商请各相关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充分利用近年来生态地面监测数据,重点协助分析2016至2020年的原生功能群种占比指数,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测算结果与改进建议。
本通知所附的新生态质量评价方法,采用综合指数法构建了系统的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通过生态质量指数综合反映区域生态状况。其中一级指标分别为表征生态系统类型与空间分布的生态格局、反映物种构成与功能群特征的生物多样性、衡量生态系统调节与宜居能力的生态功能,以及代表人为与自然干扰程度的生态胁迫。
本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依据《原生功能群种占比指标测算技术要求》,协助开展一项核心指标的测算与验证。各单位需基于2016至2020年的生态地面样地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各评价单元内原生功能群种的生物量或个体数量占比,并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测算结果及对评价方法的意见建议一并反馈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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