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橡胶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DB45/T1098-2024,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橡胶沥青路面施工技术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材料、橡胶沥青的加工、混合料设计、路面施工、防水粘结层施工、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的橡胶沥青路面施工。
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橡胶沥青路面施工的材料、加工、混合料设计、路面施工、防水粘结层施工及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的全套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沥青路面结构层、旧路加铺罩面及应力吸收层等工程部位,在2014年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增了活化胶粉及其改性沥青的术语与指标,增加了橡胶沥青贮存稳定性和老化试验要求,调整了ARAC混合料级配范围,并新增ARSMA橡胶沥青玛蹄脂混合料的设计指标、级配范围与性能要求。本规范强调橡胶沥青宜采用工厂化集中生产,对加工设备、工艺参数及贮存条件作出严格规定,同时明确了从配合比设计到拌和、运输、摊铺、碾压的全过程施工控制标准,以提升橡胶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和长期使用性能。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基质沥青须选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橡胶粉细度应在30目至80目之间且需质地均匀无杂质。橡胶沥青分为橡胶粉改性沥青和活化胶粉改性沥青两类,前者胶粉掺量不低于基质沥青质量的20%,后者不低于25%,并对黏度、贮存稳定性等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工设备须配备动态称量、快速升温、高效搅拌与高速剪切等系统,加工温度应控制在180℃至190℃之间,总发育反应时间不少于45分钟。
橡胶沥青混合料分为ARAC和ARSMA两种类型,矿料级配宜选择骨架密实型间断级配。配合比设计须经过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生产配合比验证和施工配合比四个阶段,并通过车辙试验和水稳定性检验。施工过程中对拌和温度、摊铺速度、碾压设备组合均有具体规定,其中ARSMA混合料须采用钢轮压路机碾压,ARAC混合料宜采用钢轮与胶轮压路机组合碾压,并明确了初压、复压、终压的碾压遍数与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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